2019南臺法學名家講座 聚焦探討憲法訴願與安樂死課題《2019/7/10》

由台南律師公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南分會、南臺科大財法所共同舉辦的「南臺法學名家講座」日前於南臺科技大學舉行。此次講座,邀請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李惠宗教授,東吳大學法學院系林東茂教授分別就「稅法上的個案裁判違憲審查」與「安樂死的適度合法化:兼談加工自殺罪與荷蘭的死亡協助」兩個最新發展課題,與臺南律師界進行深度演講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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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南臺法學名家講座邀請東吳大學法學院系林東茂教授演講現場情形。】

南臺科大學術副校長賴明材於致詞時表示,該校財法所成立於2003年,今年已邁入第19個年頭;而法學名家講座,亦已連續舉辦至第9屆。律師公會、法扶分會將如此重要的活動交給南臺科大辦理,實感榮幸,並期許該校財法所能繼續與各位法界先進繼續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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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南臺法學名家講座邀請南臺科大財法所所長羅承宗(右三)、東吳大學法學院系林東茂教授(右四)及與會貴賓閉幕合影。】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李惠宗於講座中表示,有關具體案件的確定判決本身是否可以被作違憲審查?德國法制上有「憲法訴願」的制度。憲法訴願基本上是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案件的大宗,的確也造成憲法法院的負擔,但也因為其審理諸多的憲法訴願的案件,成績斐然,也讓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能夠獲得了憲法守護者的角色。李惠宗接著談到,雖然我國司法院大法官早在三十年前作成的釋字第242 號解釋「鄧元貞重婚案已開始使用「個案裁判違憲審查」,但畢竟缺乏法律明文規定,因此也有不同的聲音。然而,在晚近的司法改革下,立法院於已通過憲法訴訟法,預計於2022 年1 月施行,以取代目前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李惠宗特別提醒,這部法律對未來律師執業相當重要。在可預見的將來,稅務案件仍然會是將來憲法訴訟的大宗,包括規範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會涉及到的裁判憲法審查除基本權的案型外,也會包括「正當法律程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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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南臺法學名家講座邀請南臺科大學術副校長賴明材(右六)、李惠宗教授(左六)、台南律師公會理事長許雅芬(右五)和與會來賓開幕合影】

東吳大學法學院系教授林東茂則針對安樂死相關合法化課題,進行了將近超過2個小時的精彩演講。首先在名詞定義上,林東茂深入地剖析,指出安樂死(Euthanasie)的原意是寧靜祥和的死去,有善終的意味。然而,不堪病痛折磨的人,才會請求他人協助結束生命。沒有人飽受病痛折磨而可以安祥死去。因此西方國家基本上揚棄了安樂死這個字語,改稱為「死亡協助」。換言之,死亡協助的意思是:依照重症病人的意願或可推測的意願,使其實現合乎人性尊嚴的死亡。就我國刑法來說,任何情況的幫助自殺,一律處罰。對此林東茂表示,刑法加工自殺罪的規定,剝奪了末期病人的生命自決權,應該是違憲。處罰幫助自殺,可能逼使求死的病人陷入孤立無援的殘酷自殺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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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南臺法學名家講座邀請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李惠宗教授演講現場情形。】

東吳大學法學院系教授林東茂則針對安樂死相關合法化課題,進行了將近超過2個小時的精彩演講。首先在名詞定義上,林東茂深入地剖析,指出安樂死(Euthanasie)的原意是寧靜祥和的死去,有善終的意味。然而,不堪病痛折磨的人,才會請求他人協助結束生命。沒有人飽受病痛折磨而可以安祥死去。因此西方國家基本上揚棄了安樂死這個字語,改稱為「死亡協助」。換言之,死亡協助的意思是:依照重症病人的意願或可推測的意願,使其實現合乎人性尊嚴的死亡。就我國刑法來說,任何情況的幫助自殺,一律處罰。對此林東茂表示,刑法加工自殺罪的規定,剝奪了末期病人的生命自決權,應該是違憲。處罰幫助自殺,可能逼使求死的病人陷入孤立無援的殘酷自殺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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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律師公會理事長許雅芬致詞。】

另外「南臺法學名家講座」,第三個場次原本邀請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許惠峰院長,針對晚近最高法院值得參考民事判決發表演講,因受航空公司罷工事件影響,無法按照既定計畫返台,後續臺南律師公會將另擇適當時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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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臺科大學術副校長賴明材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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