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科技大學學生社團評鑑
南台科技大學為激勵社團活動,健全社團組織功能,考核社團工作績效,選拔績優社團,發揮社團活動之教育功能,於日前假該校三連堂實施一年一度的社團評鑑,受評社團共有80個所有社團無不擺大陣仗,備齊所有受評資料,場面緊張刺激。

該校學生社團評鑑依社團性質分為康樂性、學藝性、服務性、聯誼性、體能性等五組評鑑,評鑑內容與分數配當分:組織運作(25%),社團資料保存與資訊管理(10%),財物管理(15%),社團活動績效(50%)等,主要以社團組織、計畫、活動紀錄、經費運用、社團運作及與學校之配合度為重點。

評鑑委員由台南應用科技大學何守中組長、嘉南藥理科技大學葉政忠、南台科技大學簡鈺軒先生,優秀社團學生代表則由均曾經擔任過社長的基層服務社蔡仲庭、斥堠童軍社楊書瑋、手工藝社邱琇嫆、陶藝社吳建輝、崇德青年社黃筌園等成員及學生自治組織幹部共11人依下列方式組成:
一、績優社團負責人及學生會社務部幹部共5人進行初評,佔30%成績。
二、由學生社團指導老師及課外組人員共6人實施複評,佔70%成績。

一、 學生社團評鑑成績評分分數之等級如下:
(一)優等:90分(含)以上。
(二)甲等:80分至89分。
(三)乙等:70分至79分。
(四)丙等:60分至69分。
(五)丁等:59分以下。
二、 獎勵辦法:
(一)優等社團:獎金伍仟元及獎狀乙紙。
社團負責人記小功乙次嘉獎兩次,績優幹部5名每名小功乙次。
(二)甲等社團:獎金貳仟元及獎狀乙紙。
社團負責人記小功乙次,績優幹部5名每名嘉獎二次。
(三)乙等社團:不做任何獎賞、處分。
(四)丙等社團:列入加強輔導。連續兩年丙等者,予以解散。前後兩任之社團負責人由學生事務處依本校「學生課外活動獎懲規定」議處。
(五)丁等社團:予以裁併或解散,一年之內不得申請復社。

三、 獲得評鑑優等且績分最高之第1、2名社團應代表本校參加全國績優社團評鑑。
四、 全學年無活動之社團,社團評鑑成績列為丁等。
學生社團評鑑成績優、甲等之社團,應由學生事務處於社團指導老師會議予以公開獎勵社團指導老師,並給予評鑑成績優、甲等社團之指導老師同等獎金。
